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7.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一份;
9.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应提供有关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0.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1.公办高等学校编外聘用、民办高等学校聘用教学人员应提供与该校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该校为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通过所在学校办理申请手续,以学校为单位向我厅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并统一按上述顺序装订好。